乐房组[2005]15号
关于王乐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各房管所、站,局机关直属各单位:
经研究决定:
王乐勇同志任局办公室主任;
林时相同志任政治工作科科长兼局办公室副主任;
尚晓阳同志任乐成房管所所长、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分中心主任;
金乐同志任房地产交易所所长,兼产权与市场管理科副科长;
郑旭军同志聘任虹桥房管所所长;
李华友同志聘任清江房管所所长;
谷维芬同志任局办公室副主任;
陈丹炜同志任测绘队副队长;
许建胜同志任柳市房管所副所长;
顾海丹同志聘任乐成房管所副所长;
王启通同志任房屋装修管理所副所长。
根据浙组[2003]13号文件规定,以上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为一年。
二○○五年八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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