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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潘建民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
发布单位: 房产管理局 发布时间: 2008-06-02 公开方式:
索引号: 3310020200002008002878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

乐房组[2007]12

 

 

关于潘建民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

 

各房管所、站,局机关直属各单位:

经研究决定:

潘建民同志任市拆迁办主任,免去其产权和市场管理科副科长职务;

余督敏同志任乐成房管所副所长;

陈乐琴同志聘任乐成房管所副所长;

黄海兵同志任柳市房管所副所长;

赵超文同志任柳市房管所副所长;

李振海同志任虹桥房管所副所长;

瞿辉同志任虹桥房管所副所长;

薛志文同志聘任北白象房管所副所长;

姚洋同志任北白象房管所副所长;

徐才益同志聘任翁房管所副所长;

根据浙组[2003]13号文件规定,以上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为一年。

 

 

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