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办事项目名称:房屋权属登记。
二、项目设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》、《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》。
三、办事对象:公民。
四、受理部门:房屋所在地房管所。
1、乐成房管所。联系电话:62527723。办理地址:乐成镇南大街43号二楼。
2、柳市房管所。联系电话:61721219。办理地址:柳市镇镇政府9楼。
3、虹桥房管所。联系电话:62322467。办理地址:虹桥镇金鑫路134号。
4、北白象房管所。联系电话:62991772。办理地址:北白象镇象南西路317号。
5、翁垟房管所。联系电话:62819992。办理地址:翁垟镇镇东街。
6、清江房管所。联系电话:62273020。办理地址:清江镇桥南路2号。
7、大荆房管所:联系电话:62222402。办理地址:大荆镇南街村74号。
8、雁荡房管站:联系电话:62248518。办理地址:雁荡镇雁山路91号。
五、权属登记种类:
(一)公民、自然人新建房屋初始登记
1、提交证件
(1)申请书;
(2)权利人身份证明;
(3)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(原件);
(4)土地使用权证明。
2、办理程序
受理→初审→复审→核准→收费发证→归档。
3、办理期限: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(乐成所20个工作日)。如补件,以证件补齐之日为受理日。
委托申请登记的,须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、申请人有效的书面委托书。
(二)房屋转移登记
1、提交证件;
(1)申请书;
(2)权利人身份证明;
(3)房屋权属证书(原件);
(4)合同书或有关法律文书。
2、办理程序
受理→初审→复审→核准→收费发证→归档。
3、办理期限: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(乐成所20个工作日)(不包括纳税时间)。如补件,以证件补齐日为受理日。
(三)房屋变更登记
1、提交证件
(1)申请书;
(2)权利人身份证明;
(3)房屋权属证书;
(4)有关变更的证明文书。
●权利人姓名发生变化的,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(原件)。
●房屋座落的街道,门牌号码发生变化的,提交地名管理部门出具的地名使用证明。
●房屋部分改建,拆建等,使房屋现状变更、面积增减,提交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(原件)。
2、办理程序
受理→初审→复审→核准→收费发证→归档。
3、办理限期: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(乐成所20个工作日),如补件,以证件补齐日为受理日。
(四)房屋权属证书遗失、损毁补发
1、提交证件
(1)申请书;
(2)权利人身份证明;
(3)申请补发报告;
(4)损坏的房屋权属证书或由房管档案出具的该房屋权属证件;
(5)声明作废证件(温州日报上刊登)。
2、办理程序
受理→初审→公告期满→复审→核准→收费发证→归档。
3、办理期限: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(乐成所20个工作日),(不包括公告六个月时间)。
(五)注销登记
1、提交证件
(1)申请书;
(2)房屋权属证书;
(3)相关合同、协议证明;
2、办理程序
受理→审核→注销
3、办理期限:当场办妥(法规规定15个工作日)。
(六)他项权利登记。
1、提交证件
(1)房屋所有权证;
(2)权利人身份证明;
(3)《房地产抵押权属鉴定登记申请书》;
(4)贷款合同;
(5)房地产抵押合同。
2、办理程序:受理→产权审验→核准登记。
3、办理期限:立等可取(法规规定30个工作日)。
六、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:
(一)收费依据:乐价(2002)52号文件、浙价(2003)62号
(二)收费标准,房屋所有权登记费:
1、住房每证80元;
2、测绘费:住房0.8元/㎡,其他用房1.2元/㎡。
七、工作时间:正常上班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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